从“万恶之源”驶向收视蓝海
“收视率是万恶之源”,是2005年央视主持人崔永元的惊人之语。小崔同志称收视率是荧屏上低俗之风的罪恶源泉,因为“目前电视台把收视率当成命根子,因为收视率影响广告收益,收视率也就成了衡量节目质量和主持人能力的标准,从而造成少数主持人放松自身约束,迎合庸俗、低俗之风。”崔永元还说:“将收视率作为评判标准不科学,不能以理服人。”
认为“收视率崇拜”是“恶之花”的不仅仅是小崔同志一人:
- 最早直指收视率之恶的是重庆广电总台台长李晓枫:“收视率是造成中国电视文化理性迷失的主要原因。”李晓枫得出结论:收视率反映的自然是非主流文化人群的需求,亚文化状态人群的需求,而且是他们在非公共领域的个体非理性需求。“我们的收视率是这样一种结果,而我们拼命地要跟着这个收视率去追,这是什么导向?”
- 此外“从收视率调查的操作层面来说,业界一直有这样的质疑:收视样本户的实际组成,能否代表目前中国社会的完整阶层。”
电视收视率是什么呢?中国最大的收视率调查公司央视—索福瑞定义收视率为:“电视收视率是指某一时段内收看某一节目的人数(或家户数)占电视观众总人数(或家户数)的百分比。”
这样的收视率对“主流人群”与“非主流人群”一视同仁,没有考虑两者文化取向的不同和影响力的差别。当收视率被广泛用于电视台的绩效考核,最后出现了“劣币”驱除“良币”的恶果。一方面《读书时间》这样的“高雅”栏目被淘汰,学者时统宇评论说“中国电视竟然容不下这样一个节目,这是一种悲哀。”另一方面“高端人群”或“主流人群”因没有适合自己口味的电视节目而远离越来越“低俗”的电视。
不过传统电视还有一个致命缺陷--时间限制,即所谓的时间围墙,也把忙碌的“高端人群”或“主流人群”隔离在外。
“中国台湾地区的业者也存在相同的疑惑,认为对收视率的崇拜带来的直接后果是:低阶层的社会民众在引导着电视的走向。”最极端的恶果是台湾的主持人们开始在荧屏上表演脱衣播报,只是为了取悦电视观众。
“高端人群”或“主流人群”被驱赶到哪儿呢?他们到互联网等新媒体上,“截至2006年底,中国内地网民已经达到1.37亿,其中宽带用户已经突破1亿,达到1.04亿,另外手机上网人数已经达到1700万人。”而且对于网民人群,互联网已经取代电视成为第一媒体。
是继续在传统电视这个越来越贫瘠的“红海”进行惨烈的收视率竞争,无所不用其极?还是驶向收视蓝海?山东电视台台长助理高立民指出“我们现在的很多节目,已经在挑战道德底线的某些边缘徘徊,再继续往下走,真的很危险。”主持人们不仅将输掉他/她们的衣服,最终电视人还会输掉他们的钱包。
今天,电视的概念需要扩充,电视观众的概念也需要扩充。并不只是电视机才是电视,电脑也是电视,手机也是电视。并不只是退休在家的父母才是电视观众,忙碌之余中午抽空在电脑上点播《赢在中国》视频的白领也是电视观众。
对于电视台而言,尤其是其中新媒体的先驱们,收视的蓝海在新的媒介,在网络电视、在手机电视那里;在新的媒介服务形式,比如点播和下载。
所以电视台应该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传统电视频道“落地”互联网,瞄准那1亿宽带用户,况且现在P2P网络电视平台运营商们是如此积极。我的一位朋友在一家著名民营传媒企业的互联网事业部,一次他告诉我P2P运营商正在疯狂整合内容,所以他把公司的内容打包成频道卖给了几家P2P运营商;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电视行业的电视“落地”规则或商业模式,即电视台的电视频道如果要在某地让观众看到,必须向拥有当地电视网络的网络公司(有线电视网或无线网)交纳落地费。也就是说网络电视频道卖钱“落地”,而传统电视频道需要付费落地。
其次当我们从跨媒体的高度看待电视观众和电视收视率时,收视蓝海还在传统的非黄金时段。通过网络电视/手机电视能够覆盖到观众的非家庭时间(比如上班的午休时间、路途时间等等),当我们有点播、有下载时,电视的时间围墙更是被彻底打破。这时候“全天候竞争”才真正开始。以前说“处处是黄金”,现在我们可以说“每时每刻是黄金”。
这时,新的收视率应该是传统电视、网络电视和手机电视的综合收视率,是直播、点播的综合收视率,需要新的测量和统计方法。而且节目的收视率统计分析应该分解收视的人群,需要知道是谁在收视,需要发现观众,不然单一的收视率仍将成为“万恶之源”。
总结一下:谁最先跨媒体经营、实现了“随时随地,随心所欲”的观众收视时,谁就驶入了收视蓝海。互联网时空等新媒体是电视新的黄金时空,那里“随时随地是黄金”。--郑治@传媒边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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